北京時間 4 月 6 日早間消息,據報道,加拿大周二公布了一項擬議立法的細節,該立法將會迫使 Facebook 和谷歌與新聞發布機構洽談商務交易,并支付內容費用。這與澳大利亞去年出臺的突破性法律相似。

“加拿大新聞行業陷入危機。”加拿大文化部長帕布羅?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該法案由加拿大總理賈斯汀?特魯多(Justin Trudeau)領導的自由黨政府提出。
該法案名為《在線新聞法案》,下議院代號為 C-18,它將要求擁有不均衡議價權(按照全球營收計算)的數字化平臺與新聞機構達成公平的交易,然后交由監管者審核。
如果這類交易沒有達到法案中列出的一組指標,平臺就必須經過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監管者的強制溢價和仲裁程序。
加拿大將采取與澳大利亞的法律相同的方式,后者已經強制要求 Alphabet 旗下的谷歌和 Meta Platforms 旗下的 Facebook 就其平臺上出現的內容向媒體公司付費,這也為其他國家或地區樹立了榜樣。
加拿大的新聞媒體行業已經向 Facebook 施壓,并要求政府針對科技公司出臺更多監管措施,以便彌補他們在 Facebook 和谷歌穩步做大廣告業務這些年所遭受的損失。
自 2008 年以來,加拿大已經有超過 450 家新聞機構關閉,包括過去兩年關閉的 64 家。
Facebook 和谷歌已經主動同意在 3 年內投資 10 億加元用于全球新聞項目。羅德里格斯表示,加拿大政府正與兩家公司展開談判。
“他們對監管持開放態度…… 我們之間的對話非常坦承和友好。”他說。
谷歌和 Facebook 在各自的聲明中表示,他們都在評估這項擬以立法,并希望配合加拿大政府。
該立法將涵蓋在加拿大運營的新聞企業,包括以數字化方式為加拿大提供服務的報紙和新聞雜志,允許他們以個體或集體方式與科技公司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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